

酒店捆綁銷售婚禮服務,引發(fā)“3·15”關注!律師:建議消費者協(xié)會協(xié)同相關部門,對于行業(yè)經常出現的婚禮捆綁銷售行為進行規(guī)范和整治。
“3·15”國際消費者權益日,消費維權問題再度成為關注焦點!
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《新聞晚高峰》報道,近日,吉林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平臺受理了一樁糾紛:
吉林長春的李先生夫婦在去年6月預定了本市一家酒店舉辦婚禮,酒店稱,在此舉辦婚禮就要使用與酒店合作的婚慶公司,如果新人自備婚慶團隊則需要交5000元的場地使用費。
最終李先生夫婦和酒店合作的婚慶公司簽訂了服務合同,總體費用8000元。其中包括婚禮策劃,攝影、攝像等服務。
按照合同約定,視頻成片將在婚禮結束之后2-3個月交付,但沒成想一等就是八九個月。結果看到作品后兩人既失望又氣憤。
李先生說,“視頻拍攝效果極其不好,拍的都是后腦勺,有的聲畫不對位,有的背景是黑色的,而且還晃。用手機拍都比他們拍得好。”
對于這樣的成片效果,李先生夫婦表示沒有達到預期。他們第一時間和婚慶公司進行了溝通,公司表示,視頻給到之后這次服務合同就履行完了,“好與不好都這樣了”。目前,李先生夫婦將此事投訴到長春消費者協(xié)會。
記者走訪了長春市多家婚宴酒店,這些酒店的服務類型大致可分為兩種。一種是婚宴現場已經布置好了場景的;另一種是根據客戶需要特別布置的,但不管選擇哪種類型,大多數酒店都要收取場地使用費。
記者走訪中發(fā)現,婚宴酒店收取場地費的價格一般在2800元到10000元不等。
既然交了餐費,為何還要另外收取場地費?有酒店工作人員直接告訴記者,用酒店推薦的婚慶公司就可以免除場地費。收取場地費的目的,就是為了讓消費者用他們自己的婚慶公司。
酒店工作人員:你想帶也可以,這3000塊錢就白給店里。
記者:為啥白給店里?
酒店工作人員:就是我們3000塊錢的入場費。我們自己有婚慶公司,不主張從外面帶。
酒店工作人員:你自己帶婚慶不合適,我們有合作的婚慶公司。
針對捆綁銷售造成婚禮服務瑕疵的問題,北京盈科長春律師事務所律師宋百玲玥建議,消費者在與婚慶公司簽訂服務合同時,盡量將服務明細和質量保障都標示清楚,雙方簽字;婚慶行業(yè)的管理部門也要制定相關標準來約束公司的服務行為,這樣一來,消費者維權就有據可依。
宋百玲玥說:“消費者遇到酒店直接捆綁銷售行為時,可以及時向消協(xié)進行投訴,避免后續(xù)出現糾紛。并且在與婚慶公司簽訂相關合同的時候,一定要明確相關的人員配置、機位要求以及背景、燈光、視頻長短的規(guī)范,如果在合同中明確下來,就可以避免因沒有合同約定而產生相應損失。建議消費者協(xié)會協(xié)同相關部門對于行業(yè)經常出現的婚禮捆綁銷售行為進行規(guī)范和整治,避免更多的消費遭遇侵權行為。”
這種壟斷式的婚慶服務,不僅綁架了“幸福產業(yè)”,同時帶給新人額外的消費負擔,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。僅靠消費者在簽合同時擦亮雙眼以及事后投訴,恐怕難以扭轉。
相關部門應該對此予以重視,形成整改落實的長效機制,讓類似的民生問題不僅僅只在“3·15”這一天受到關注。